詳情請見附件。
罰款3000元(大寫:人民幣叁仟元整)
當事人未審查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格的行為,應當依據《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》第六條第二款:“違反前款規定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以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嚴重的,責令停業整頓;造成嚴重后果的,吊銷營業執照?!钡囊幎ńo予行政處罰,并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第二十三條:“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,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?!苯o予行政處理。
1 · 公示表 遂寧市福X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未審查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格案--〔2021〕91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