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人大法制委、常委會法工委在成都召開《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(修訂草案)》立法座談會
近日,省人大法制委、常委會法工委在成都召開《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(修訂草案)》立法座談會。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田萬國、省住建廳黨組成員、副廳長劉恒出席會議。四川省及成都市、瀘州市、南充市部分行業協會代表和物業服務企業代表以及專家參加會議。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朱識平主持會議。
《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(修訂草案)》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《物業管理條例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規,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,共分為總則、業主、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、物業服務人、物業服務、物業的使用與維護、監督管理、法律責任和附則八章99條。
圍繞修訂草案,與會者踴躍發言,提出建議意見上百條。成都市物業管理協會會長李旭東等提出,“在物業服務區域公共空間安裝圖像采集、個人身份識別設備”是否應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;業主應交納物業費,不交物業費能否享受權利;同時認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規定太短,應修改“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,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”的規定。
成都市新興社區發展中心理事長李馮川認為,物業費的構成應該明明白白,讓所有業主清清楚楚,而不是羞羞答答,遮遮掩掩。他還認為,只要符合條件,就該成立業主大會,選舉業主委員會,維護業主合法權益。
成都市金牛區某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吳子順認為,我們小區是業主自行管理,為業主辦事,簽了字就要負責任,哪怕是業主委員會都要接受監督。我們每個人都是業主,小區不幸福,誰都不幸福。
田萬國在講話中指出,立法,就是要統籌協調利益關系,形成“最大公約數”。業主的合法權益要保護,企業的合法權益也要保護,這部法要立好,需要大家共同努力。物業管理條例的修訂備受關注,今天大家都是有備而來,也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見建議,省人大法制委、常委會法工委將認真梳理、研究、吸納。下一步,省人大法制委、常委會法工委還將聽取業主的意見。大家都有義務把條例修改完善得更好,制定一個高質量的法規。